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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雨水利用
添加时间:2011/8/7

        从总体上看,我国城市雨水利用目前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个别城市和地区已经进入工程实施和推广阶段。上个世纪,我国城市雨水利用主要在缺水地区有一些小型、局部的非标准性应用。比较典型的有山东的长岛县、大连的獐子岛和浙江省舟山市葫芦岛等雨水集流利用工程。大中城市的雨水利用基本处于探索与研究阶段。    

        由于缺水形势严峻,北京城市雨水利用的研究和应用都发展非常迅速。1998年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和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开展城市雨水利用的研究。从城市雨水水质、雨水收集利用方案及与中水系统的关系、雨水的渗透方案及渗透装置、雨水的污染控制及净化措施、雨水利用与小区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进行系统研究。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已有一批雨水利用工程得以实施,并获得2002年北京市科技进步奖,还有一批不同类型的雨水利用项目在设计或实施中。目前重点是对工程应用进行系统地总结,开发更多的实用装置和设备,为大规模推广应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003年3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水利局又联合发布经市政府同意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地内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做出明确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均应进行雨水利用工程设计和建设。…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与雨水利用工程结合。景观水池应设计为雨水储存设施,草坪绿地应设计建设为雨水滞留设施"。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北京城市雨水利用已进入实质性的实施推广阶段,成为带动我国城市雨水利用技术发展的龙头,随着水管理体制和水价的科学化、市场化,通过一批示范工程,原来预计在5-10年内实现城市雨水利用的标准化和产业化,现在看来这个速度还会加快。   

        江苏省建设厅就"创建节水型城市,加强城市节水工作"于2006发文,提出“2008年起,新开工建设的居住小区,应当同步实施雨水收集和再利用设施,50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小区,必须以再生水或雨水作为景观用水、绿化用水"。南京于2006年规定,凡是新建小区均需配备雨水收集装置进行雨水综合利用。  

        在这些背景下,我国城市雨水利用成为一个十分热门的课题。天津、青岛、上海、大连、南京、武汉、成都、哈尔滨、西安、昆明等许多城市相继开展研究或应用,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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